关于公开征集辽源市参与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

辽源 更新于:2025-03-20 14:37
  • 苦涩的啡咖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吉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吉商流通发〔2025〕3号)有关要求,2025年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参与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

    二、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照销售价格给予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其中,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按照销售价格给予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600元,每名消费者仅可享受1次补贴。

    三、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报名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资格,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上传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配合相关审计等工作;

    4.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5.销售网点为交管部门确定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网点优先纳入活动范围;

    6.与活动确定的回收企业签订协议,配合做好收旧车辆工作。

    7.2024年参与辽源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在签订承诺书的基础上延续为2025年活动企业。

    (二)回收企业

    报名条件企业应具备电动自行车回收相关资质,经行业协会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2024年参与辽源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在签订承诺书的基础上延续为2025年活动企业。

    (三)提供材料

    1.填报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1);

    2.填报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2);

    3.填报回收企业承诺书(附件3);

    四、资料审核

    (一)销售主体

    各县区、高新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到属地商务部门报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市、县区、企业各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各县区、高新区商务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联系属地“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审核和确认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分类汇总,按照顺序编号,形成本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各县区、高新区商务部门将纸质材料(包括企业品牌授权书、附件1-4),一并报送至辽源市商务局(龙山区新阳路13号),电子版发送至lyswltk@163.com。参与活动的企业名单将视情况逐步向社会公示,2025年参与活动的首批企业名单将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启动公告一同发布。

    (二)回收企业

    由行业协会推荐名单,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参与活动的企业名单将视情况分批向社会公示,2025年参与活动的首批企业名单将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启动公告一同发布。

    五、参与要求

    (一)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主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签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任何骗取财政补贴或违反承诺书的行为,将严格采取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取消资格、列入失信记录以及向社会公示等处罚措施。

    (二)销售主体要按照发布的公告规定,认真组织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如有审核不通过的情况,相关补贴将不予以结算。

    (三)销售主体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暂停直至取消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资格。

    1.不履行承诺书,服务问题突出的。

    2.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中通过虚假销售、虚假回收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的。

    3.不按规定将废旧电池私自处理,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的。

    4.制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

    5.违反国家关于家电产品“三包”规定,售后服务不能达到相关要求的。

    6.以各种理由限定购买人消费自由的(如:限定购买人选择品牌、种类、规格等)。

    7.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部署要求。要提高站位、落实责任,积极引导消费者选购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加速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换新更新。

    (二)严格审核信息。各县区、高新区商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审核工作,确保参与企业填报的数据真实、材料完整,诚信经营,并保存好企业填报的各项材料。

    (三)加强服务指导。各县区、高新区商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与属地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对接,做好政策解读、服务指导等工作。

    七、活动联络表

    属地商务部门

    联系电话

    邮箱

    东丰县商务局

    0437-6317967

    365408815@qq.com

    东辽县商务局

    0437-6993626

    dlswjscmyk@163.com

    龙山区商务局

    0437-6680939

    lyslsqswj@163.com

    西安区商务局

    0437-3635347

    xaqswj@126.com

    高新区商务局

    0437-3292088

    LYGXQSWJ@189.cn


    附件下载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LyRZ1ArVC-JNDRiF32NW5g

    附件1-销售主体申请表

    附件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附件3-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

    附件4-参与主体名单


    辽源市商务局

    2025年3月19日


    来源:辽源商务

    初审:徐慧

    复审:李玉磊 杨春红

    终审: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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